政務(wù)公开
关于缴纳2017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(yòng)补助保险费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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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-01-10 12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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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月,沈阳市参保单位、城镇职工、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及时足额缴纳大额医疗保险,全年132元/人,确保及时享受医保待遇。
2016年沈阳市对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(yòng)补助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,首先是调整了大额医疗费用(yòng)补助保险年职工支付限额,调整后的大额医疗费用(yòng)补助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5万元提高到45万元。同时,為(wèi)了保证保险费收支平衡,也相应提高了缴费金额,将原有(yǒu)的大额医疗费用(yòng)补助保险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96元调整到每人每年132元(用(yòng)人单位缴纳66元,个人缴纳66元)。
灵活就业参保人员、破产、关闭及注销的用(yòng)人单位退休人员全部由个人缴纳。参保的在岗职工无需个人前往办事大厅缴纳,由单位在个人收入发放时代扣。
(医保科(kē))